什么是"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是国家为了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优惠政策。该政策已经明确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覆盖面广、操作简便,是当前惠州中小企业能够直接享受的最实惠的减税降费措施之一。
一、政策具体内容
适用主体
以下三类纳税人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 纳税人类型 | 判定标准 |
|---|---|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 |
| 小型微利企业 | 同时满足行业、所得额、人数、资产四项条件 |
| 个体工商户 | 直接享受,无额外条件限制 |
减征范围——"六税两费"
减半征收的具体税费项目包括:
六税:
- 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房产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 耕地占用税
两费:
- 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附加
优惠幅度
对上述"六税两费",在现行税率或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减按50%征收。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要以小型微利企业身份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 条件 | 具体标准 |
|---|---|
| 行业要求 |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不超过300万元 |
| 从业人数 | 不超过300人 |
| 资产总额 | 不超过5000万元 |
重要说明: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三、判定周期与享受时段
已成立企业
通过年度汇算清缴确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新设立企业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之前,如果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可以暂时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申报享受减半征收。
特殊情形
-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样可以享受减半征收
- 自然人代开发票:自然人在代开发票时,也可以参照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四、叠加享受规则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可以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具体的叠加逻辑是:
先享受其他优惠 → 在此基础上再减半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已经依据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了相应税种的减免,那么可以在减免后的税额基础上,再按照50%来进行征收。
叠加计算示例
某惠州小微企业2025年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0000元,同时符合其他政策享受了20%的减免:
- 先享受其他优惠:10000 ×(1-20%)= 8000元
- 再享受六税两费减半:8000 × 50% = 4000元
最终,该企业只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000元,综合减免幅度达到了60%。
五、申报操作要点
1. 自动享受
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的类型自动判定是否符合减半征收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免金额。
2. 手动确认
在某些申报场景下,纳税人需要在申报表中手动勾选是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建议仔细核对申报表中的减免税额栏次,确保优惠已经被正确计算。
3. 更正申报
如果企业在此前的纳税申报中未享受该优惠,发现后可以通过更正申报或申请退税的方式追溯享受。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能享受吗?
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行业、所得额、人数、资产总额四项条件),那么是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不过,如果是大中型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则不能享受。
问题二:筹建期企业能否享受?
新设立的企业在筹建期间尚未产生经营收入,如果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直接享受;如果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根据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判断是否暂按小微企业享受。
问题三:不符合条件后如何处理?
如果企业在享受期间通过汇算清缴发现已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从次年7月1日起停止按小微企业享受减半优惠(如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户,仍可享受)。此前已享受的优惠无需补缴。
问题四:哪些税费不包含在减半范围内?
- 增值税不在减半范围内
- 企业所得税不在减半范围内
- 证券交易印花税不在减半范围内
- 水资源税不在减半范围内
七、惠州企业适用建议
- 核实纳税人身份:确认企业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检查历史申报:回溯检查此前的纳税申报是否已经享受了减半优惠,如存在遗漏可申请退税
- 关注认定时效: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有明确的时间周期,需要在汇算清缴后及时关注认定结果
- 做好台账记录:保留好小微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如果在"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适用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咨询账帮帮(惠州)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确保符合条件的优惠应享尽享。